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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尼抵制花花公子雜誌
2006.2.2  1:09:29 PM      閱讀4912次
 (Seven Days﹐UAE﹐伊光編譯)
    《花花公子》雜誌(Playboy)是美國紐約出版的色情文化雜誌﹐以提倡“女權主義”和性解放為宗旨﹐從1953年第一期以來﹐在世界許多國家有二十多種本地版發行﹐高高豎起耳朵的兔頭是它的商標。 《花花公子》是宣傳美國生活方式的傳統刊物﹐以精美圖片為主﹐附以桃色新聞的訪談﹐每期以新穎的女子裸體寫真為賣點﹐吸引好色的讀者。 該刊的編輯說﹕“這是一份以女性身體討男人們歡心的雜誌”﹐每期所要表達的主題是﹐“人們應當享受男女之間的浪漫關係。” 印度尼西亞是太平洋人口大國﹐兩億多人口中穆斯林佔80%﹐過去數百年遭受西方殖民﹐歷史留下了一批親西方勢力和崇洋媚外思想﹐過去是歐洲殖民政府附庸﹐現在跟隨美國干涉印度尼西亞內政﹐例如引進美國文化腐蝕當地穆斯林的伊斯蘭精神。


  在現代民主與自由的口號下﹐某些世俗團體宣傳西方化﹐引起印尼社會廣泛爭論﹐所有伊斯蘭組織都一致反對。 最大的伊斯蘭學者組織(NU)主席哈希姆•穆扎迪說﹕“印度尼西亞不是美國﹐也不是歐洲﹐民眾的社會文化基調是伊斯蘭﹐不能容忍花花公子這樣的西方色情文化。” 銀色絲絨媒體公司是是美國出版公司在印度尼西亞的總代理﹐持有進口美國文化產品許可證﹐向印尼法庭申請進口《花花公子》雜誌經營權。 公司經理旁提•卡羅斯向法新社記者表示﹐他計劃對每期《花花公子》改版﹐以適應印尼的社會文化﹐表現印尼社會開放和自由化﹐接近西方。 他說﹐印尼的出版市場已有多種色情性質刊物流行﹐例如佔有男性讀物市場的FHM、Sexy和Marta﹐都是效仿西方的準色情產品。 這些產品是1999年蘇哈托總體下臺後﹐印度尼西亞社會進入開放時期的新產物﹐標誌印尼社會走向自由化。


  穆扎迪是四千萬穆斯林會員的伊斯蘭組織的代表﹐他說﹕“不論怎樣改版﹐這份雜誌的宗旨是鼓吹性自由﹐公開裸體和色情描寫﹐與印尼伊斯蘭文化格格不入。 許多公開的色情行動在西方國家是受到法律保護﹐但在這裡是違法行為﹐例如禁止在公共場所男女接吻、男女通姦必受法律懲罰。” 印度尼西亞“忠誠穆斯林理事會”(Mujiahedin Council)提出同樣的質疑﹐堅決抵制進口出版《花花公子》雜誌﹐聲明說﹕“引進美國色情刊物﹐必將製造社會災難﹐因為這將毀壞印度尼西亞的傳統社會道德。 印度尼西亞已有限制色情音像產品的法律制度﹐可以以此為法律依據﹐審核《花花公子》是否應當獲得合法化引進許可證。”


  印度尼西亞出版局對《花花公子》雜誌的引進不表示明確態度﹐他建議向國會遞交提案討論﹐因為這份雜誌涉及的色情開放程度將引起一系列法律制度問題﹐例如“任何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的色情行為應當判為七年以上徒刑。” 出版局高級幹事巴圖巴拉說﹕“許多色情小電影和錄像磁帶在民間暗中流傳和銷售﹐但不是出版局公開審定的合法出版物﹐而對於從美國引進公開的色情刊物﹐必須經過法庭審定。” 印尼是一個以穆斯林為主體的國家﹐遵循伊斯蘭生活規則﹐例如禁止西方流行的色情時裝秀和脫衣舞表演﹐美國的色情文化必將引起各種不良反響﹐破壞社會穩定。 他說﹐印尼是一個文化封閉性社會﹐立法官員們對色情文化的界線也不很清楚。 由於長期歐洲殖民文化影響﹐每次社會變革都受到西方政府干涉﹐因此是非不清﹐沒有明確的法制管理﹐印度尼西亞的穆斯林社會文化還在逐步完善和建設過程中。
 

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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